个人缴费380元,报销范围广
2024年贵州省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综合了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保障:
一、基础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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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总筹资标准不低于1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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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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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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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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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站/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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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未定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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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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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限额 :年度限额为500元,统筹区统一标准高于500元的按6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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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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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每年可报销800元(高血压)或1200元(糖尿病),报销比例80%-85%,基层医疗机构比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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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 覆盖32种重大疾病(如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多数病种可报销8000元及以上,平均报销比例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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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5%,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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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报销
- 参保女性产前检查门诊最高可报1100元(含600元基础报销+500元专项补贴),与普通门诊合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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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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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备案后起付线400元(二级以下)、800元(三级),报销比例75%-80%;未备案则起付线600元、1000元,比例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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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备案后起付线1500元(三级以下)、400元(二级),比例60%-70%;未备案则起付线1800元、600元,比例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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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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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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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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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等政策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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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等倾斜政策同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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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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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取消日均/月均统筹基金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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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 :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累计报销10.54亿元,覆盖1691.86万人次。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年调整内容及2024年最新执行标准,体现了贵州在提升医保保障水平上的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