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
根据成都医保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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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满25年(含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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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满20年(含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特殊说明
- 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需继续缴费至满20年或25年(按长者为准)。
二、连续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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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前参保 :需连续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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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后参保 :需连续缴费满15年
补缴政策
- 若中断缴费,可重新参保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但需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补足。
三、退休待遇享受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累计或连续缴费年限要求,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保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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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无缴费年限限制,但需每年缴费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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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达标。
以上政策综合了当前有效文件及最新征求意见内容,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后续公告以确认最终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