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80%
咸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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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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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对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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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门诊用药、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特殊疾病也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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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报销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例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费用报销7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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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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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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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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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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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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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万元,对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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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3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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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1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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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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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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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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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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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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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特殊群体降低至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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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财政补助67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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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门诊慢特病、门诊重大疾病等保障范围可能随政策调整,例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取消年度支付限额。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需求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及时关注医保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