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政策,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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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男性职工累计缴费满 25年 ,女性职工累计缴费满 20年 ,且实际缴费年限满 10年 ,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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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累计缴费年限同样为 20年 ,未达年限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20年或转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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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20年 :
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20年,参保人可选择 一次性补缴 至满20年,或 继续按月缴纳 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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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 :
浙江省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但实际执行中以累计缴费满20年为准。若满足20年累计缴费年限但实际缴费不足10年,需继续缴费至满10年。
三、政策调整背景
2021年浙江省通过《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将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统一为 20年 ,并推进省级统筹,进一步规范了缴费年限的计算和待遇享受标准。
浙江省医保的终身待遇门槛为 累计缴费20年 ,而非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