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店刷医保卡购买药品时,按规定必须开具发票,若遇到拒开发票的情况,消费者有权向税务部门或医保局投诉。医保刷卡消费属于正规交易,商家以“系统故障”“小额不开发票”等理由拒开发票均属违规行为,发票是维权和报销的重要凭证,消费者需主动索要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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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消费与发票的法律关系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所有经营行为必须开具发票,医保刷卡消费也不例外。药店作为定点机构,需通过医保系统完成结算,同时提供与交易金额一致的发票。消费者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或统筹报销部分,均不影响索取发票的权利。 -
商家拒开发票的常见借口及应对
- “系统故障”:可要求商家手写发票或后续补开,并留存交易记录作为证据。
- “金额太小”:法律未设定发票开具的最低金额限制,任何消费均可索要发票。
- “医保消费不用发票”:此说法完全错误,医保交易仍需通过税务系统完成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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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途径与注意事项
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66税务热线或12393医保服务电话举报,需提供药店名称、交易时间及金额。同时注意:- 核对发票信息是否与医保消费明细一致;
-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
- 网购医保药品同样适用上述规则。
医保刷卡拒开发票可能涉及偷税漏税或医保基金违规使用,消费者积极索要发票既能保障自身权益,也有助于监督商家合规经营。遇到问题时应果断投诉,切勿因“怕麻烦”而放弃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