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医保停保后无法使用医保卡购药,但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继续使用至清零。 停保期间如需就医购药需全额自费,重新参保或补缴后可恢复待遇。关键点包括:个人账户余额不受停保影响、停保期间不享受统筹报销、恢复参保后待遇衔接规则。
医保停保后个人账户资金归属参保人所有,余额可用于定点药店购药或门诊支付,直至用完为止。但系统会自动冻结统筹基金支付功能,这意味着住院、门诊慢性病等需医保报销的费用将无法结算。若停保因单位欠费导致,补缴后报销待遇可追溯;若主动停保则需等待3个月等待期才能重新享受统筹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后选择城乡居民医保可作为过渡方案,但需注意两者待遇差异。部分地市允许医保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停保后仍可授权家人使用余额。长期停保可能导致累计缴费年限中断,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
医保关系中断期间建议优先使用个人账户余额,避免现金支付造成浪费。短期内重新参保可无缝衔接,超过3个月需重新计算等待期。特殊情况下(如跨省转移)可申请医保关系接续,保留缴费记录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