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不会 扣除个人所得税,具体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免税性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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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范围
生育津贴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明确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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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若用人单位同时发放产假工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但两者按较高标准计发。
二、申报与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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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扣预缴时未申报
若用人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未申报生育津贴的免税事项,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其他免税收入”栏目补申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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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按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在专项附加扣除中申报扣除。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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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一致性
生育津贴的免税政策由国家统一规定,各地执行标准一致,无需额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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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若对申报流程有疑问,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获取帮助。
生育津贴作为社会保障性质的补贴,依法享受免税优惠,且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报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