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药价,减轻负担
医保结余留用政策通过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效率,为患者和医疗机构带来了多方面的实惠,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降低药品和耗材价格
-
集采中选药品降价显著
通过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幅达46%以上。例如,某市29家医疗机构集采金额7500万元,按原价计算采购金额1.4亿元,结余资金6500万元。 阿拉善盟通过15批次集采,药品平均降价60%以上,累计节约医保资金6700万元。
-
高值耗材纳入管理
部分地区的医保政策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采范围,通过“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进一步降低医疗机构采购成本。
二、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
激励合理用药
结余留用资金与医疗机构绩效挂钩,激励医生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支出。 例如,某市通过考核核发结余留用资金4622万元,覆盖146家医疗机构,推动集采成果扩面。
-
风险分担机制完善
通过“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平衡医保基金支付与医疗机构成本控制,避免因价格波动导致的基金风险。
三、增强政策普惠性
-
覆盖范围扩大
国家及地方医保局通过考核核发结余留用资金,覆盖公立医疗机构数量持续增加。例如,云南省嵩明县、甘肃省肃北县等地分别落实6家、12个批次集采药品的结余留用资金。
-
家庭共济功能拓展
部分地区的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授权近亲属使用,实现家庭医疗费用共济,减轻家庭医疗负担。
四、推动医疗体系改革
-
促进药械集采提质
结余留用政策与药械采购改革联动,推动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
规范医疗机构行为
通过严格考核和资金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减少不合理用药和浪费现象。
总结
医保结余留用政策通过降价、激励、风险分担等多措并举,有效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并推动了医疗体系整体改革。未来需持续完善考核机制,确保政策红利普惠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