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共济账户成员使用方式如下:
一、账户功能
医保共济账户支持在广西区域内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统筹地区的共济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包括门诊费、住院费、药品及医疗器械等。
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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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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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广西15个统筹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含门诊、住院)及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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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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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 授权人可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建立绑定关系。
三、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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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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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医保大厅”→“医保办理”→“个人账户共济”完成授权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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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底部入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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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同时出示本人及授权人的医保码或社保卡,系统自动按比例划扣个人账户资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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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转
- 支持通过“广西医保钱包”APP或自助设备实现账户间资金划转,操作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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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使用
- 不同城市间可建立双向授权,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授权配偶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异地亲属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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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规则
- 若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系统将优先使用授权人账户资金,再使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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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需自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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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关系可通过“广西医疗保障个人网厅”随时解除。
通过以上方式,广西医保共济账户成员可灵活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实现家庭医疗费用的共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