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家庭共济目前 仅支持省内跨市使用 ,尚未实现跨省互通。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省内使用范围
-
覆盖城市
截至2025年2月,江苏医保家庭共济已覆盖南京、无锡、常州等13个城市。
-
使用对象
主账户人可将其医保个人账户中超出起付线的部分,每年最多1000元,用于支付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或缴纳其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缴费部分。
二、跨省使用限制
-
地域限制
目前仅在本省不同城市试点运行,尚未扩展至其他省份。
-
操作限制
-
异地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未备案的医疗费用需回参保地报销。
-
不同省份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跨省使用需符合当地规定。
-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
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若需使用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建议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使用。
-
异地就医备案
若家庭成员在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确保费用可正常结算。
江苏医保家庭共济功能目前 局限于江苏省内跨市使用 ,尚未实现跨省互通。如需跨省使用,需关注国家医保政策后续调整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