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其起始时间如下:
一、公费医疗制度(1952年-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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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时间
1952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标志着公费医疗制度的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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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主要覆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无需缴费,医疗费用由国家或单位承担。
二、劳保医疗制度(1951年-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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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企业职工享有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保障,费用由企业或资方承担,职工家属可获部分报销。
三、农村合作医疗(1955年-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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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时间
1955年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成立,开启了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探索,由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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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性
该制度依赖农村集体经济,20世纪80年代因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停办。
四、改革开放后的改革探索(1978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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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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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试点 :1994年江苏、江西开展职工医疗保险改革试点,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确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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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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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 起始时间 :2003年全面推行,2007年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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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试点与推广 :2007年试点,2010年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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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与完善
2018年新农合与职工医保合并为 居民医疗保险 ,覆盖城乡。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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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最早,始于19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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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覆盖 :城镇职工医保于1998年正式实施,标志着现代医保体系的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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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 :后续通过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推广及合并,逐步实现全民医保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