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确实可以用于共济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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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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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绑定的近亲属在就医时,可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其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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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职工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德州医保”“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绑定近亲属,完成人脸认证后即可授权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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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流程
- 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家庭共济缴费”功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完成支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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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该功能目前仅在山东省内实施,其他省份需关注当地政策是否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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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缴费限制
部分地区可能对每年代缴金额或次数有限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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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成员机制
若被邀请人暂时无法完成人脸认证,可将其添加为“临时成员”,待认证通过后自动恢复代缴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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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国家医保局计划逐步扩大共济范围至全国,建议定期关注官方通知以确认最新政策。
四、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全国,涵盖近亲属参保缴费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医保部门官方指南及权威政策文件,具体操作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