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4日,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试点已覆盖 14个省份的117个统筹区 ,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本人及近亲属的医保缴费和医疗费用报销。以下是具体名单及补充说明:
一、已开通试点的省份及地区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等16个城市
-
特点:试点范围最广,覆盖省内异地参保直系亲属及跨省使用
-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特点:作为经济发达省份,率先推进跨省共济试点
-
-
上海市
-
青浦区
-
特点:一线城市试点,支持异地就医结算
-
-
其他省份
- 安徽省(淮南市)、山东省(德州市)、河南省(郑州市、信阳市)、湖北省(襄阳市、黄冈市)、重庆市(云阳县)、四川省(成都市、广安市)、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等
二、主要功能
-
跨省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缴纳居民医保、支付门诊费用等。
-
试点意义 :通过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便利约1.5亿跨省流动人口。
三、其他说明
-
试点进展 :
-
省内异地共济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0余省已实现;
-
全国统一 :计划到2025年底前,全国所有省份将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共济。
-
-
未来扩展 :
- 目前仅31个地区试点,后续将逐步扩大至全国所有统筹区。
以上信息综合自国家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官方发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