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社保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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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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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纳满15年,女性需累计缴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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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申请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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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规则
- 缴费年限可间断累计,即允许中断后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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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基准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可能调整。
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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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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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纳满25年,女性需累计缴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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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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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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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可间断累计,但需满足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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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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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未达到最低年限,可申请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达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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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若参保人员非北京户籍,需满足“在京累计缴费满10年”等额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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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缴费年限计算截至退休年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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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要求 :跨地区参保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确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社保政策的核心要点,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规划缴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