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根据广安市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员在重庆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广安市内医疗机构
-
一级及无等级:85%
-
二级乙等:80%
-
二级甲等:75%
-
三级乙等:70%
-
三级甲等:60%
-
-
广安市外医疗机构
-
四川省内/重庆市内:55%
-
四川省/重庆市外:50%
-
二、报销额度分段
-
起付标准 :广安市内医疗机构200元、二级乙等250元、三级乙等500元等;
-
报销限额 :个人负担费用超过8400元-30000元(含30000元)报销50%,30000元-50000元报销60%,超过50000元报销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达80%;
-
特殊疾病门诊 :患一类特殊疾病每年补助1000元,二类5000元(需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
生育报销 :顺产1000元、剖宫产2500元,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500元。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报销流程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