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所需资料根据申请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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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
- 包括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需由正规医院出具,明确疾病名称、病情程度及治疗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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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申请人身份及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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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 低保证明、贫困证明、收入证明等,需由社区或相关部门出具,反映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二、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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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材料
- 城乡低保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孤儿证明等,用于证明家庭低保或特殊困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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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相关材料
- 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用药清单等,需与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关联。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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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 :需提交单位行政方面核查的二次报销或商业保险赔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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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额度填报 :根据实际自费金额选择对应申报表,例如滨海新区在职职工会员需填报特定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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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药费用 :限5种必要药品,需提供诊断证明、处方、购药发票及费用清单,医保支付金额需扣除。
四、申请流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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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材料递交至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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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救助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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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核 :部分项目需定期提交收入、医疗费用等动态材料。
以上材料需根据当地最新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保机构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