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方式如下:
一、基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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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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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抵扣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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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在社康中心就医时,同样适用个人账户的固定报销额度(如2471.3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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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可用于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如口罩、体温计等),直接从账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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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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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费用,或支付其参保缴费、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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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绑定后,被绑定人无个人账户或余额不足时,授权人账户自动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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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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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不报销
-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基层医疗机构(社康中心)费用可报销,自费药品和项目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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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处理
- 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自付剩余费用,系统不会自动从统筹基金划扣。
三、查询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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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查询
- 通过“深圳医保”公众号或官方APP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明细及每月划账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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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查询
- 拨打12333热线或前往社保中心窗口查询。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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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账户与社保账户分离 :社保卡含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医疗账户余额仅限医疗相关支出,金融账户可进行银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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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需满足账户余额、参保状态等条件,绑定后自动实现费用共享。
以上功能适用于2023年10月后实施的深圳医保政策,确保账户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