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流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女职工流产可享一次性生育津贴,具体金额与妊娠周期挂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补贴约1000元,满4个月流产补贴约1500元,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连续缴费满1年。
妊娠周期决定津贴额度。怀孕不满4个月(如早期流产)按1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放,约1000元;满4个月流产按3个月平均工资的25%发放,约1500元。特殊情况下(如宫外孕)可参照生育医疗费标准报销。
申领条件需同时满足三项:济南市职工医保在保状态、流产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符合国家或山东省计划生育规定(如提供结婚证或计生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满1年同样适用。
流程分三步:流产后1年内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病历(注明妊娠周期)、费用清单等,通过单位或至医保经办窗口申报。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通常30个工作日内到账。
注意,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若单位已发工资高于津贴标准,医保基金不再支付;低于标准可补差额。异地流产需提前备案,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
济南生育津贴政策旨在减轻职工生育负担,具体金额可能随社平工资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