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设定,三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70%-85%,门诊统筹支付比例50%起,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更高,大病保险可二次报销。
三级医院住院费用5万元以下报销70%,5万至10万部分报销75%,10万以上部分报销85%。门诊统筹年度限额1200元,社区医院报销比例比三级医院高10%。学生儿童报销比例整体上浮5%。
大病保险对自付超2万元部分分段报销,2万-5万报60%,5万以上报70%。异地就医备案后按南京标准报销,未备案降低10%。
合理选择医院等级、办理转诊备案、用足门诊额度可显著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年度报销封顶线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