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支持异地就医,具体政策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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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除三明、南平外,全省其他地市就医均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跨省就医也需备案。
- 备案方式 :可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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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备案后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比例;未备案的异地就医,自费部分需手工报销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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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地就医时可直接扣除医保费用,自费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
二、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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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可视同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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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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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线上渠道提交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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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出示备案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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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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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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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驻外人员 :需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按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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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抢救 :无需备案,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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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只能备案一个统筹区,需变更时注销原备案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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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买可通过异地医保定点药店直接结算。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