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医保报销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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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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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级及以下200元、二级500元、三级700元、市属三级1000元、省属三级及省外医院2000元(最高1万元,徐州地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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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80%(各市可上下浮动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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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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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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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5%,年度限额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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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60%,年度起付线200元,累计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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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门诊按住院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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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偿
- 顺产定额补助800元,剖腹产1200元
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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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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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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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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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偿
- 人均487.81万元
三、其他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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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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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试点病种(如肾衰竭、肝衰竭等)在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报销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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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试点病种异地就医需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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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报销
- 非住院期间使用特药,参照特慢病门诊政策直接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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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救助
- 重特大疾病患者经三重保障后个人负担仍重的,给予倾斜救助,比例50%,年度限额2万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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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欠费超过3个月需6个月等待期,补缴后次月恢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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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建议通过医保局官网或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砀山县医保局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