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家庭成员看病的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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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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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需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提供户口簿、收入证明、低保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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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公示,并入户调查确认资格,县级民政部门在30日内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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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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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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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保存好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作为后续医疗救助申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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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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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可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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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身份证、低保证、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比例报销(通常为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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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补助与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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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民政部门会提供额外医疗补助,或允许在公立医院享受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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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患者可申请慈善救助,具体比例视地区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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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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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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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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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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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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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的,可享60%-80%的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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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在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仍较重的,报销比例通常为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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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与门诊报销
- 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及慢性病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可额外申请专项救助。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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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低保户可异地就医并报销,需提前备案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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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保存
- 所有医疗费用单据、证明材料需妥善保存,以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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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 具体比例和范围因地区政策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或民政部门。
通过以上流程和渠道,低保户家庭成员可有效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若需进一步了解当地政策,可拨打当地社保热线(如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