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级别、医疗类型及政策调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75%,门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7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6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100元
-
二级医院:300元
-
三级医院:700元。
-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含社区中心):85%
-
其他一级医院:75%
-
二级医院:70%
-
三级医院:60%。
-
-
特殊群体
- 60岁以上老年人:每天补助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
- 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
住院补助
-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75%-80%;
-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75%-80%;
-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55%-60%;
-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55%。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 :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部分分段报销。
-
慢性病报销 :门诊慢性病报销上限提高至6500元,具体比例需结合政策细则。
-
职工医保 :与城乡居民医保比例不同,例如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2%,退休职工91%。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淄博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