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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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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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按60%比例支付,每人每次最高20元,年累计最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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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卫生室、诊所:每人每次最高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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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对37种疾病实行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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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37种疾病纳入管理,按病种设定年度支付限额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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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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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起付金额1300元(职工)/1000元(退休人员),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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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起付标准降低50%(如三级医院650元),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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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院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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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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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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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9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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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报销
- 转往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先自付10%-20%,再按市内三级医院标准执行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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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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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线,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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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线,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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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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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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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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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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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需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者自付比例提高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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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 :门诊累计支付300元后,下年度报销比例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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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目前仅支持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暂不支持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