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的最新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给异地亲人使用的相关规则如下:
一、跨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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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地区
截至2025年4月,全国已有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23个省份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家庭共济功能,其他省份正在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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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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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富余资金可跨省用于异地参保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报销或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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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省份具体操作流程和限制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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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限制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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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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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必须通过“医保钱包”功能,需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绑定亲属的医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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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资金流向何处,就医时仍需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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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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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为已参保的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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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庭最多可绑定7人(含授权人本人),且每个被绑定人只能被一位跨统筹区授权人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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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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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钱包”,绑定亲属信息后即可进行转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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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时需填写准确的收款人信息及金额,资金到账后亲属可凭“医保钱包”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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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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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证明亲属关系 :部分城市(如新疆)需通过医保平台实名认证亲属关系,其他地区可能通过其他方式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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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结算 :若异地就医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个人账户资金可直接用于支付合规费用,无需重复报销。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参保地政策,通过医保官方渠道办理绑定和转账操作,以确保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