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职工医保退休规定明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25年(男性)/20年(女性),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无需继续缴费。若缴费年限不足,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关键规定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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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 男性需累计缴满25年,女性需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 外地转入的医保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但需在福州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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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认定
- 以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准(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 特殊工种或病退人员按相关政策提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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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规则
- 差额补缴基数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补缴后次月起享受终身医保,逾期补缴可能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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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 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门诊及住院起付线降低。
- 个人账户按月划入金额与养老金挂钩,比例约为4%-5%。
注意事项
- 医保中断不影响退休资格认定,但补缴时需一次性补齐中断部分。
- 灵活就业人员参照职工标准执行,需自行办理退休医保手续。
符合条件的人员建议提前3个月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确保退休后无缝衔接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