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省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在职/退休)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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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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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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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最高支付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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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恶性肿瘤患者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按5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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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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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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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最高支付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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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恶性肿瘤患者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按5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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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段累计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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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 :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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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4万元 :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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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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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上述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如85%→9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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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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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低级别医院转至高级别医院,起付标准提高2个百分点(如三级转二级提高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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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则降低2个百分点(如三级转二级降低2个百分点)。2. 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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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最高支付限额有具体规定,例如河南省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淄博市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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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例计算(以三级医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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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费用 :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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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后金额 :50,000 - 900 = 49,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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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金额 :49,100 × 85% = 41,7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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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实际自付 :41,735 × 40% = 16,694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地医保政策,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