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医保新规,大病医保政策主要有以下调整:
一、家庭共济范围扩展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连续参保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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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800元;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3800元。两项激励可累加,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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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后重新计算连续参保年数
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后再次参保,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三、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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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待遇等待期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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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影响待遇等待期
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增加1个月,鼓励连续参保。
四、其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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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
修订《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明确定点医药机构需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各市互认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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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
2025年2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通过区域总额预算、病种分值调节等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行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
五、缴费与待遇享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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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5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需额外3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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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生效时间 :集中缴费完成后,医保待遇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以上政策旨在通过激励机制鼓励连续参保、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并通过家庭共济范围扩展提升医保保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