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医保门诊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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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设定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计算,每次就诊的起付标准为 40元 ,即同一参保人在一天内多次就诊时,仅负担第一次就诊的40元起付标准,后续就诊不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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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疗机构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设起付标准。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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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800元 ,超过部分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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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300元 ,超过部分按65%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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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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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一般为55%,退休人员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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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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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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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减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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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二级及以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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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渠道报销
- 基层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门诊费用可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与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