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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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 退休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时,基础报销比例达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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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与后续报销
- 门诊费用超过 2万元 后,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提升至 80% ,且 上不封顶 。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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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 :退休职工在此类机构门诊就医时,报销比例与在职职工一致,为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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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报销的起付线为 1300元 ,超过部分开始报销。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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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职工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可能不同。例如,普通门诊费用超过50元时,医保基金支付40%,其余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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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可能因医院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有所差异,三级医院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比例最低为50%。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确保覆盖主要报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