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政策,市直医保个人账户 可以 实现家庭共济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家庭共济的适用范围
- 共济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 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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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人需与职工医保参保人(即账户持有人)在同一统筹区域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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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均需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暂停参保者不支持使用。
二、使用规则
- 结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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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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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账户无余额时,按顺序使用其他共济人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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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多个账户余额相同,则按姓名排序优先使用。
- 费用范围
仅限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自付费用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部分。
- 账户绑定
需通过医保服务平台(如“苏服办”APP)完成绑定操作。
三、操作指南(以“苏服办”APP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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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登录“苏服办”APP,进入医保服务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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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家庭共济”服务,绑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及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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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使用权限及费用限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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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 :配偶、父母、子女需满足参保条件,岳父岳母等旁系亲属不可直接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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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独立性 :共济仅限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医保卡不可共用。
以上政策适用于山西省内所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已实现23个省份的异地家庭共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