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不能单独缴纳,必须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起参保。我国生育保险已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登记和征缴。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同时缴纳两险,个人无需缴费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产假津贴等权益。
-
政策规定
2019年起,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用人单位按统一比例缴费(通常为医保缴费基数的0.8%-1%),不再单独设立生育险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医保通常不含生育待遇。 -
享受条件
需连续缴纳医保(含生育险)满6-12个月(各地不同),且在生育期间保持参保状态。部分地区允许配偶无业的参保男性申领部分待遇。 -
覆盖范围
包含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费、计划生育手术费,以及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发)。 -
特殊群体注意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不享受生育津贴,但部分地方提供定额分娩补助;失业女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代缴的生育险仍有效。
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了解细则,确保生育前完成参保时限要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的,职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