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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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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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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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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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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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至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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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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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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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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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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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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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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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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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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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含)以上人员、大中小学生及儿童,报销比例在以上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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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按年龄分段)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分别按65%、50%执行。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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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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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30元,基金补助50%,年度最高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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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重症精神病等)及学生儿童,门诊大病待遇可额外获得8000元/年最高补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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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
- 包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等,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根据最新政策确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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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转出地需办理转诊备案,未备案或转诊手续不全的,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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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异地住院及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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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报销 :符合急诊标准的异地就医可手工零星报销,待遇与市内一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徐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