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个人账户的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近亲属,但需办理“家庭共济”手续。具体说明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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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院的门诊、住院等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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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购药
支持支付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自付费用。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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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家庭共济
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并建立共济账户,添加近亲属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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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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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参保统筹区可刷卡结算或账户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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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需通过医保钱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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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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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限制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不可用于门诊非医保项目或药店非药品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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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优先使用
个人账户资金优先用于本人医疗费用,不足时再使用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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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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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浙江、广州)允许全家人共享账户,但跨省使用需额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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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女婿等亲属通常不在家庭共济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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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