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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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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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1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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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3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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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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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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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确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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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2024年广州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50元,二级300元,三级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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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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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参保人当年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不低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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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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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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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个人缴费413元,财政补助9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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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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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70元/人,个人缴费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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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广州2022年在校学生缴费3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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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就医需求,结合当地最新政策确认具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