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州职工医保政策,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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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无起付标准,即参保人自费部分≤1万元时,医保开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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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 因精神病在指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起付标准为0元。
二、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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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为456,972元(即广州市2023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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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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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按9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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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按85%(基层医疗机构)或70%(其他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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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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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住院起付标准 :
每连续住院90天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精神病患者每连续住院180天需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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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标准 :
若参保人出院后自费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但未达支付限额,后续自费部分将纳入下一医保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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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无起付标准,但需符合门诊统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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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参保类型(在职/退休/外来从业人员)存在差异,具体以实际就医时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