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深圳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但需注意转移类型和办理流程。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转移类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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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可同时转移
社保转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独立业务,需分别办理。但两者可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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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不转移
这四项保险与户籍或就业地绑定,无法随人员转移。
二、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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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需在原参保地停止缴费满1年,且未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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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欠费记录 :需确保无未缴费用及超龄后缴费记录。
三、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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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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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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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医保关系需在转移后单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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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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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交《职工跨地区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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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线上平台(如深圳市医保网站)提交材料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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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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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单位出具的社保增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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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 :外地工作需提供工作证明。
五、转移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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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申请需在原参保地停止缴费满1年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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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医保关系需在30个工作日内接续。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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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转移 :跨地区就业时,个人账户余额可随人员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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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七、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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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深圳市医保网站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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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原参保地或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