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深圳医疗保险支持跨省异地使用,但需根据就医地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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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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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户籍迁入深圳)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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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长期居住人员 :如临时出差人员,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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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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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深圳市医保局官网、官方APP或微信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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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到深圳市内任一区/街道医保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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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通过深圳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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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就医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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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医疗机构
- 在全国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可直接刷卡结算,费用由医保按比例报销(通常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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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网医疗机构
- 需先自费垫付医疗费用,回深圳后1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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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 完成备案后,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与深圳本地一致(90%);未备案则门诊报销63%,非定点医院仅63%。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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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选择 :建议提前选择3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便于就医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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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报销时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就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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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深圳医保已试点支持省内职工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医疗费用,但跨省家庭共济功能尚未全面开放。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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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就医 :未备案情况下可先行就医,但需自费垫付并后续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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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后异地安置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金融社保卡)就医,以确保报销流程的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