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医保可以合并,目前已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整合,具体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等)和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等),覆盖超5100万人,确保待遇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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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江苏省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及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平均支付比例达75%左右,避免重复参保问题。 -
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
两项保险实行“四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等),用人单位按合并后的费率缴费(如原职工医保8%+生育保险0.8%),保障待遇不变且管理效率提升。 -
整合后的优势
- 广覆盖:惠及职工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 高效管理:经办系统整合减少重复投入。
- 待遇稳定:明确不降低现有报销水平,逐步统一支付标准。
医保合并简化了制度体系,增强了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参保人可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查询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