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和支取有明确限制,具体如下:
一、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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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得直接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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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运行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曾允许支取,但自2018年起已逐步封闭管理,仅限特定情形使用。
二、允许支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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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继承人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件等材料申请支取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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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民或出国定居
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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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移
在新参保地参保后,需办理医保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余额将转入新账户。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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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个人账户资金较少,仅占缴费比例(如35岁以下职工约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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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 :擅自提取医保账户资金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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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转方式 :继承时可通过银行转账转入继承人医保卡,但需继承人参保。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5年2月11日发布的政策显示,北京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仍为封闭管理,未提及其他调整措施。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医保官方渠道咨询最新政策。
北京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 不能直接取出 ,仅限上述特定情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