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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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生育女职工的专属待遇
生育保险的设立初衷是为了解决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问题,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只能由参保女职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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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不可同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即使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也 只能选择一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可重复报销。
二、具体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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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参保女职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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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优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可报销产检、生产费用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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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方未参保或未就业,由男方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费用(如产检、生产费用),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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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参保男职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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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主要报销配偶(女方)看护假期间的工资及护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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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参保或未就业,男方生育保险无法报销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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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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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按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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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工资报销 :男方休陪产假期间,可使用自身生育保险报销工资,但仅限看护假期间,不包含产检和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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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待遇分配原则。
四、总结
生育保险的报销具有明确的排他性,夫妻双方不可同时享受。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报销方案,以降低生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