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
根据最新政策,浙江省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时,医保卡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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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浙江省11个设区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绍兴)的参保人员,可在上海455家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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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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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浙里办”APP或上海当地医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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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在浙江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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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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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上海纳入结算的455家医疗机构已与浙江医保部门完成对接,但具体名单需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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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异地就医时,个人账户金额可凭医保卡在任一联网网点支取,用于支付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药店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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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需确保医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异地就医前已办理备案手续。
三、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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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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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浙江与上海医保部门通过政策对接实现异地结算,具体操作流程以两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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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备案 :若未提前备案,需先通过“浙里办”APP或上海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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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限额 :异地直接结算有年度累计限额,具体以两地医保政策规定为准。
浙江医保在上海的使用已实现全面覆盖,参保人员可通过多种渠道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确保就医结算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