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学生住院医保报销涉及基本医保和少儿住院基金两部分,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基本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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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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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上海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少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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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90%支付,个人自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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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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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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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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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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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A类药品全报,B类药品报80%,C类药品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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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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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时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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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卡住院需提前办理无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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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儿住院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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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保障范围
- 用于弥补基本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年度累计起付额60元(不同医院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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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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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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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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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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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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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从押金中直接扣除报销金额,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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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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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结算单、用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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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医保卡、户口本(非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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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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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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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需办理医疗证(每年60元)和转诊单(非户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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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先自付300元年度累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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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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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住院需在次日补办住院手续,超时费用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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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可累计计算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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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
- 若涉及意外伤害,可额外申请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
建议家长办理住院前与医院确认报销流程,保留好所有票据和材料,确保及时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