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育津贴领取需满足三项核心条件:参保职工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 以下为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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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限要求:职工需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补缴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期限。若中断缴费,需重新计算连续参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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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合规性: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或山西省计划生育规定,包括合法婚姻内生育、持有《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证》等证明材料。违规生育(如超生)不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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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状态:用人单位须在职工生育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欠费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不予报销。灵活就业人员需以个人身份参保并满足缴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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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申领时限:生育后6个月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就诊医院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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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流产/引产可凭医学证明申领津贴;配偶未就业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50%生育医疗费补贴,但无生育津贴。
符合条件者可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98天、难产113天)计算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