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医保卡在盐城药店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满足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且参保地开通异地购药结算服务,目前盐城已首批开通100家定点药店支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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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件
无锡参保人员需提前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确保无锡已开通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功能。持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即可在盐城指定的定点药店购药并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现金。 -
覆盖范围
盐城市区及下辖县区(如响水、滨海等)首批100家药店已接入系统,支持江苏省内异地结算,包括南京、苏州、常州等9个城市的参保职工。购药时需选择带有异地结算标识的定点药店。 -
结算规则
购药费用按无锡医保政策报销,年度限额为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如职工医保暂定2000元计入12000元总额)。报销比例参照无锡三级医疗机构标准(在职60%、退休70%)。
建议提前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电话咨询两地医保局,确认备案状态及药店名单,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