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医保且连续缴费满10个月,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与单位职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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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个人参保需确保医保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生育当月),且每月缴费中包含8元生育保险费。若中断缴费则无法享受待遇,且生育保险不可补缴。 -
待遇内容
可报销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并领取生育津贴(标准为1100元/月)及一次性营养补助。津贴需产后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区社保所申请。 -
特殊情形
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机构会代缴医保和生育保险,生育待遇不受影响;若生产时未缴满10个月,可产后补交材料申请津贴。
建议提前规划参保时间,确保缴费连续性,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