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减员+继承或统筹
关于去世人员医保卡资金的取出流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所需材料
-
死亡证明 :由医院或公安机关开具;
-
火化证明 :需提供火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
亲属关系证明 :由社区或村社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户籍注销证明 :部分地区需先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
继承人身份证明 :如户口本、身份证等。
二、操作流程
(一)单位减员(针对有单位的参保人员)
-
单位需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减员手续;
-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终止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
(二)家属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
直接继承
-
若继承人已办理户籍注销,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身份证到原参保社保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
-
若医保卡为金融账户且知密码,可直接提取金额;否则需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
-
-
统筹基金处理
- 若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未参加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单位或相关部门按规定发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金融账户处理 :若医保卡内含金融账户(如储蓄账户),需先销户或转入继承人账户,再提取余额;
-
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三、特殊情况处理
-
灵活就业人员 :由档案托管机构代理办理个人账户终止手续;
-
多账户合并 :若存在其他社保账户,需一并办理转移或清退手续。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余额不可提前支取,但参保人死亡后余额可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