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授权给父母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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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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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近亲属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可用于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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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的部分,经参保人员本人授权后,方可用于上述用途。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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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需提供转入人医保卡号或身份证号码,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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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身份证至南京市或各区医保中心柜面办理,需同时提供转入人医保卡号或身份证号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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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外借
仅限本人使用,若使用他人医保卡挂号、就医或购买药品,将导致医保卡被暂停使用,并影响未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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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用药限制
家属使用医保卡支付慢性病药品属于“医保卡外借”,会导致参保人无法投保医疗、重疾险,且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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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若个人账户累计结余不足4000元,需等待结余增加后再使用;若超过4000元后未及时使用,次年结余可能清零。
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社保/医保-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模块查询外省外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否接续成功。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政策及权威平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