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医保政策,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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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卫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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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社卫门诊(含转诊社卫门诊)就医按70%支付,签约家庭医生且有效履约按7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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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社卫转诊至定点医院门诊的,按省规定标准执行: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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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卫门诊
- 设年度支付限额(2022年约796元/人年),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如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等)。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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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就医
- 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至市外医疗机构,按转诊前后的最高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确定统筹支付比例,无需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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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就医
- 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或未转诊的自行就医,支付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如二级医院从80%降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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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 因急、危重病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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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异地居住、异地安置退休等特殊类型备案有效期为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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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约796元),超过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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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治疗按70%报销。
以上比例和政策适用于已参保人员,具体待遇以东莞市医保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