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保转社区医保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核心步骤包括:原单位停保、社区参保登记、账户余额转移,关键亮点是确保缴费年限连续、待遇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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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停保:离职或退休后,由原单位办理医保减员手续,出具《参保凭证》或转移接续证明,个人需确认社保系统内状态已变更为“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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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参保登记: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单位参保证明等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居民医保,填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部分地区需预缴次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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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处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申请划转至社区医保(部分地区直接保留),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的地区,余额可能一次性清算或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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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职工医保停缴3个月内办理社区医保的,可免除等待期;超过3个月可能需重新计算等待期(通常1-3个月),期间医疗费用需自行垫付。
注意:转移后报销比例、年度限额等按居民医保政策执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确认细则,避免断缴影响待遇。